入会指南
入会指南
一、申请入会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致力发展瑶医药事业,在本会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的;
(四)个人会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
1、医药卫生院校中专以上毕业并已取得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者;
2、非医药院校毕业但从事于民族医药(含中西医药)相关工作并已取得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者;
3、关心扶持瑶医药事业发展的管理工作者;
4、取得民族医药执业资格、乡村医生资格以及取得确有专长证书资格者;
5、群众公认的并擅长治疗某一疾病或擅长使用某类原生药的瑶医药从业者或爱好者。
(五)单位会员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
1、致力发展民族医药事业的医疗机构民族医药企事业单位和依法成立的社团组织;
2、支持本会工作,赞助本会活动,在本会经济和文化建设中积极参与奉献的单位。
二、会员入会流程
1、填写《金秀瑶族自治县瑶医药协会会员/团队会员登记表》(点击打开),提出入会申请;
2、经协会秘书处审核、会领导批准、理事会同意通过后,由协会发出入会通知。
3、缴纳会费,领取会员证,正式成为会员。
三、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人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宣传本会工作,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遵守本会章程。
五、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六、会员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并回收会员证书。
(一)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受刑事处罚的;
(三)个体言行对本会名誉造成重大损毁的
七、会费标准
个人会员:本县(金秀县)户口100元/年,其他500元/年
单位会员:本县(金秀县)企业及事业单位800元/年,其他10000元/年
八、账号信息
户名:金秀瑶族自治县瑶医药协会
开户行:金秀瑶族自治县信用合作联合社营业部
账号:241612010105338381
九、联系方式
广西金秀瑶医药协会
电话:0772-6216798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公园路5号
邮箱:yyyema@sina.cn
微信公众号:金秀瑶医药协会